?28號文是財政部于2022年9月底發布,文件指出了十一項舞弊風險,并對相關風險應對措施予以了指導,其中與收入舞弊風險及應對措施相關的內容主要有兩項:一是收入確認,二是境外收入。
其中,關于收入確認主要是針對收入確認存在的舞弊風險因素、虛增或隱瞞收入舞弊風險、提前或延遲確認收入舞弊風險三點。
針對收入確認存在的四個舞弊風險因素:
????一是收入類型。客觀評價企業哪些類型的收入或收入認定可能存在重大舞弊風險。例如,通常來講用主觀因素更多的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出現舞弊的概率要比驗收確認大一些。
????二是交易背景。嚴格核查收入的交易背景,關注是否存在復雜的收入安排,收入確認是否取決于較高層次的管理層判斷等。
????三是舞弊動機。詳細查閱是否存在股權激勵等可能構成舞弊動機的事項。例如,合同中存在可變對價,就可能涉及比較重大的管理層判斷,審計人員需要核實是否有股權激勵、短期利潤分享計劃等,分析管理層是否有舞弊動機。
????四是管理層變化。關注企業管理層變更后,收入確認政策是否發生重大變化,重點分析其中是否存在舞弊可能性。
????針對虛增或隱瞞收入舞弊風險,有五個重點需要關注:
????一是分析程序。嚴格執行針對收入的分析程序,關注報告期毛利率明顯偏高或毛利率波動較大、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收入不匹配等情況。
????二是數據工具。借助數據分析工具,加強對收入財務數據與業務運營數據的多維度分析,有效識別異常情況。
????三是交易合同。檢查交易合同,并綜合運用函證、走訪、實地調查等方法,關注商業背景的真實性、資金資產交易的真實性、銷售模式的合理性和交易價格的公允性等,識別是否存在虛構交易或進行顯失公允的交易等情況,必要時,延伸驗證相關交易的真實性。
????四是信息系統。將業務系統和財務系統納入信息系統一般控制和應用控制進行評價和測試,關注有無異常設定的超級用戶等情況。
五是收入確認。分析收入確認政策的合規性,關注是否存在不恰當地以總額法代替凈額法核算等情形。